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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4-09-05  作者:   来源: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法律规定的其它职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市“两示范一胜地”发展方向和全县区域性“四高地”建设发展举措,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护航,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景东高质量跨越式绿色发展。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尽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群策群力助推乡村振兴,尽心尽力播撒法治种子,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全心全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深耕主业,强化监督,忠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做优刑事检察,以人民需求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支点做实行政检察,以双赢共赢为追求做好公益诉讼,以守护未来为己任做精未检工作。三是党旗所指,检徽所向,亮明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四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全力打造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坚持不懈抓政治,以自身正确保自身稳;坚定不移抓作风,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久久为功提素能,以自身行确保自身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63万元,占总收入的93.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59万元,占总收入的6.7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3元,增长0.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14元,增长2.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9.71万元,下降24.7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因人员晋升、调资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是因2023年县财政不再拨付驻村工作队员补助经费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62万元,占总支出的80.35%;项目支出263.79万元,占总支出的19.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2万元,增长0.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42万元,增长3.40%;项目支出减少24.00万元,下降8.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人员晋升、调资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因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8.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7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主要包括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经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经费开支、办公设备购置、法警加班补贴、书记员经费保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63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1%。与上年相比增加31.14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社保费调增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办公设备购置、办案业务经费开支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7%。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办公设备购置、办案业务经费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决算为17.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55%,完成年初预算的7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万元,决算为1.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5%,完成年初预算的16.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2万元,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7万元,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93万元,下降4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5万元,下降1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万元,下降54.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 厉行节约,合理规划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开支,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办公及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及案件移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8万元,比上年增加7.76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大,办案所需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4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5万元,固定资产1472.0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0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3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9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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