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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4-09-05  作者:   来源: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法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承办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有力支持生态墨江建设。

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环境问题。积极探索河湖治理新模式,联合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在县城周边河流及污水处理厂开展“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合巡查活动,对河道穿城段的水质状况、环境卫生、沿河绿化、河道治理等情况作详细了解并围绕河道环境改善问题召开座谈会;强化“林长+检察长”机制,共同守护好森林资源“生命线”。

2、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

紧紧围绕传统四大领域案件,积极探索新领域案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领、安全生产领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持续深化“检消”协作机制落实,打造责任“共同体”,促进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3、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

把普法强基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带群建拓展“主题党日+”活动内涵,开展普法强基“巾帼大宣讲”,与县税务局第一党支部签订党建共建签约仪式,以“检察蓝”联盟“税务蓝”推动实现党建“1+1>2”积极效应,以“检察蓝”联动“火焰蓝”深化“检消”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消防安全器抓共管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检警同堂培训交流,有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检警业务素能,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关于公开08表:墨江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关于公开09表:墨江县人民检察院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因此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37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2.84万元,占总收入的80.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2.24万元,占总收入的19.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1.38万元,增长15.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93万元,下降1.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1.31万元,增长283.82%。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增加,收到执法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用于弥补我院经费不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33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25万元,占总支出的77.81%;项目支出295.60万元,占总支出的22.1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2.46万元,增长11.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79万元,增长25.99%;项目支出减少71.33万元,下降19.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增加,是因政策调整;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保障经费较之前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6.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0.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服装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通用办公设备配备、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坚持以服务办案、方便群众为导向,以实用、管用、好用为标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司法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2.84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1%。与上年相比减少19.93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按照“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逐年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因此日常运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5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决算为2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决算为21.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27%,完成年初预算的9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2.2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3%,完成年初预算的28.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决算为2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墨江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1万元,增长1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0万元,增长2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20.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下乡普法活动增多,油费、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中有关部门到我院开展检察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0万元,比上年增加3.75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导致检察业务量加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随即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9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01万元,固定资产619.6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五、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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