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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3-08-28  作者: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

(二)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需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

(四)依法参与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

(五)依法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嫌疑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逮捕;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嫌疑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逮捕。

(六)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公诉权。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或提出抗诉等决定;对决定起诉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七)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实行监督。

(八)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九)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等监管改造机关的监管工作实行监督。

(十)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十一)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二)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为平安宁洱、法治宁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1.围绕大局抓服务保障,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自觉服从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宁洱建设。践行“绿色检察”新理念,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强化司法保护力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突出主业抓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刑事检察监督有新的成效。 民事检察监督有新的作为。行政检察监督有新的突破。

3.凝心聚力抓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兴检、作风强检,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强化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坚定的检察队伍。强化素能培养,锻造专业高效的检察队伍。强化从严治检,锻造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4.接受监督抓规范用权,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行“阳光检察”。多措并举完善内部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行政单位1个,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宁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0891052.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76502.83元,占总收入的93.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4550.00元,占总收入的6.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866.89元,下降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5133.76增长4.47%;上级补助收入0.00事业收入0.00经营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减少541000.65,下降43.09%主要原因是总收入中其他收入减少导致总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地方财政收入,2022年地方财政未拨付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故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0925985.24元。其中:基本支出7177337.76,占总支出的65.69%;项目支出3748647.48,占总支出的34.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1258.60元,增长1.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9577.21,下降4.39%;项目支出增加490835.81增长15.07%;上缴上级支出0.00经营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为建设了检委会议室无纸化项目、智慧党建活动室项目等,故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总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7337.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54513.85元,占基本支出的88.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2823.91元,占基本支出的11.46%。人均支出276051.45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48647.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装备费和业务费用、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执法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6502.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4%与上年相比增加435133.76元,增长4.47%,主要原因分析建设了检委会议室无纸化项目、智慧党建活动室项目等,该类项目经费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保障,故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97975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17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3588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9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600.00支出决算为209018.07完成年初预算的67.29%。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2518.07占总支出决算的9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00.00占总支出决算的7.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0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6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018.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2518.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142.13增长11.25%。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342.13增长1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下降1.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用车老化严重,所以维修维护支出量比较大,导致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开展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交流安排公务接待8批次111人次支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交流安排公务接待5批次70人次支出、普法活动宣传工作交流对接生的接待3批次42人次支出、上级工作调研安排公务接待3批次47人次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823.91元,增加89539.79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分析我院公务用车老化严重,所以维修维护支出量比较大,导致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1972252.79元,其中,流动资产298554.81元,固定资产21480247.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3450.00元,其他资产1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412.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18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972252.79

298554.81

21480247.98

9897655.48

1517426.00


10065166.50



43450.00

15000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27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72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2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3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公开,我院无公开12表和公开13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4表-公开21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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