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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虎跳门水道非法倾倒固体废物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跨市倾倒固体废物 数字技术赋能 人民监督员监督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跨市域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导致受损农用地难以及时修复,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问题,通过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土地复垦整治效果。

【基本案情】

珠海市斗门区“永业围岛”非法占用农用地倾倒固体废物案系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线索。该岛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入海口虎跳门水道珠海、江门两市交界处、斗门区南门泵站二级水源保护区域内。自2021年3月起,陈某坚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从外市转运废土、砂石等固体废物倾倒到“永业围岛”,严重破坏岛上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并污染水源。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9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上述线索交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珠海市院)办理,珠海市院经研判,采取“市院统筹指导,属地基层院立案办理”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将线索交由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斗门区院)办理。

2021年10月27日,斗门区院立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通过巡河调研、登岛查看、无人机航拍、数字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查明陈某坚等人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搭建临时码头、洗砂、倾倒固体废物等多个违法行为。因该岛地理位置特殊且交通不便,成为职能部门的监管盲区。经第三方鉴定,“永业围岛”被非法占用农用地107.387万平方米、非法倾倒固体废物10万余吨。涉案农用地因被外来固体废物等砂石物体覆盖且部分已被压实,原有土地排灌系统遭到破坏,种植功能完全丧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11月初,鉴于该案尚未进行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周期长,受损的农用地难以及时修复,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斗门区院积极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陈某坚等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商工作。经过协商,陈某坚等人承诺支付相关费用,并按照第三方复垦方案对涉案地块进行整治复垦。

至2021年12月初,陈某坚等人仍未履行承诺支付相关费用,涉案地块生态修复及整治复垦工作尚未开展。为防止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21年12月6日,斗门区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自然资源部门、属地政府、水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及时查处陈某坚等人的违法行为,加快开展生态修复及耕地复垦工作。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依法履行职责,促使陈某坚等人除承担125万元应急处理等费用外,还按照第三方复垦方案中规定的修复成本,自筹资金250多万元进行整治复垦。目前,375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均用于“永业围岛”生态修复与农用地整治复垦,岛上的非法构筑物、机器设备、违建码头等全部清理清拆完毕,107.387万平方米农用地已恢复功能、10万多吨固体废物已完成清理。

2022年4月29日,斗门区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担任听证员,围绕“永业围岛”整治复垦工程验收后续监管等问题进行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各行政机关仍需持续监管,确保整治成效。2022年6月2日,在听证人员的见证下,复垦工程验收专家组上岛实地勘察,经实地考察和查阅验收资料,认定岛上农用地符合种植基本标准,验收报告通过,但涉案土地仍比较贫瘠,需施肥改良土壤;复绿种植林木生长情况需进一步跟进观测等意见,建议加以持续跟进监督。斗门区院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责令陈某坚等人持续进行土壤改良等修复工作。

2023年6月,经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专家验收确认,补种林木生长良好,存活率达到90%以上,土壤肥力与排水能力显著提升,复垦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因涉案问题全部整改,受损公益得到保护,斗门区院于2023年6月28日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针对跨市域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利用数字卫星遥感技术取证固证,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公开听证+全流程‘回头看’”持续跟进整改复绿工作,使昔日的“固废岛”蝶变为有效治理的“示范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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