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头条
检察新媒体 更多
微信2.png
普洱检察微信
微博.jpg
普洱检察微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jpg
随手拍.jpg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头条

12月7日,围绕“学习先进模范、争创实干先锋”主题,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李铁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绪伟主持并作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座谈会。


李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带头人,2017年获“首届云南最美检察人物”荣誉称号;2019年获云南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2020年,李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办案检察官”;2022年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座谈会上,李铁同志谈到:“有幸参与和见证公益诉讼从试点到推开,从最初的“4个领域”到“4+1”5个领域拓展到现在的“4+9”13个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逐渐显现,成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普洱“绿色检察”趁势而上,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突破性的开展工作,获得诸多荣誉,也成为全国检察优秀文化品牌,成绩来之不易。我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记王光辉检察长的殷切嘱托,立足本职岗位,以“求极致”的精神自我加压,用奉献诠释担当,用汗水诠释责任,助力普洱“绿色检察”薪火相传。”


围绕着李铁同志的先进事迹,领导班子成员展开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李铁同志兢兢业业,工作一丝不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每一位同志都应该向李铁同志看齐,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立足岗位职责,不怕苦、不怕难、不怕压,敢于担当,坚定信仰向目标前进,只有这样才能涌现更多像 李铁一样的同志。在新的时期,所有检察干警要深刻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赋予普洱“绿色检察”新的内涵,共同奋斗使普洱检察取得新的成绩。

新入职干警杨洋交流发言:“李铁同志不只是普洱检察机关的骄傲,更是我们每一位青年干警的榜样。刚加入检察队伍就有这样一位榜样指引我、引领我,我由衷地感到何其幸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边的榜样更是看得见的标杆。有了标杆就要主动对标对表,主动查找自己与榜样之间的差距,改进自己的不足、补齐自己的短板。我要用好“典型引路法”,着力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

新入职干警林雪交流发言:“李铁同志事迹深深鼓舞着我。从库区、山林到百姓家中,从行政部门到庄严法庭,她几年如一日的坚守,生动地诠释了为什么要成为一名检察人员这一深刻话题。不论是公益诉讼部门,还是刑事检察部门,亦或是民事、行政、控申、刑事执行等等部门,检察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均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一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为了一份守护司法屏障的使命感,更是为了一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奉献精神。”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绪伟对李铁同志获奖表示祝贺,希望她立足本职再立新功,保持干劲,在工作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他对全市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做出要求:

第一、要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评先选优工作,以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切实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见效。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职能定位,为普洱法治社会提供更多的“一院一品”“一院多品”检察优质产品。

第二、要把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导向。坚持牢固树立“凭业绩说话,拿数据服人”的鲜明导向,把评先选优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方面的一项重要依据,将结果充分应用到干部选拔、等级晋升、上级遴选等方面,充分激发检察院自身活力、创造力,切实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尽显才华、堪当重任。

第三、要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全市两级检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和号召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作用,让先进带出“先进”,让典型成为“教材”,进一步激励广大检察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建设法治普洱、绿色普洱提供高质量的检察担当。


上一篇:聚焦两会看检察丨一图读懂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一篇:陆平主席到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