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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很不寻常的一年。在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全面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际,党中央决定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对检察工作具有深远影响的两件大事。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砥砺初心,担当使命,从严从实抓好重大任务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展。

  一、开展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委高度重视,结合云南实际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各级党委政法委直接组织,高位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把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省委安排部署,着眼于纯洁队伍、解决工作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分两批接续开展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一)深入开展“三项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我们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教育整顿的首要任务,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是以政治教育铸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持续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和周永康、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影响,按照见人见事见案件见结果的要求,对相关人、事、案、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起底和清理处理。二是以警示教育明纪。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请各级纪委书记作廉政报告,检察长、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廉政党课,拍摄保山乔氏家族案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典型案例,让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三是以英模教育励志。持续深入学习张从顺、张子权等先进事迹,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编印检察优良传统故事,选树先进个人20名、集体10个,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向全国“最美公务员”玉喃溜等先进典型学习,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整治顽瘴痼疾,促进司法公正。我们坚持把整治顽瘴痼疾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公正司法的7个方面多发性、顽固性问题,进行分类排查和整治。一是深入查。运用问题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智能化数据排查、发动检察人员自查等手段,排查各类案件120万余件,全面查找本系统在执法司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二是当下改。对排查认定的顽疾问题,逐件建立整治台账,“清单化”限时整改。针对不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问题,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自查填报,全年记录报告3403件,同比上升168%。针对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离职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问题,进行全面筛查、督促整改。三是长久治。坚持问题导向,对多发频发的顽疾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建章立制33项,着力根治存在问题。

  (三)坚决查办违纪违法,保障司法廉洁。我们坚持把清除害群之马作为教育整顿的硬性要求,“零容忍”深挖彻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全员覆盖开展三轮谈心谈话、四轮自查自纠,督促检察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自身问题。坚持多渠道收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拒不主动交待问题的人员,坚决从严查处。全年共处分检察人员78人。对司法办案中严重失职人员,提交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依法惩戒。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逐案剖析、逐案整改、逐案警示。

  (四)扎实办好民心实事,践行司法为民。我们坚持人民至上,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结合检察职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开门整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出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解决困难和诉求问题8612件。针对窨井盖“吃人”问题,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依法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48件,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22.6万余个。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7人,办理相关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254件,帮助2万余名农民工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3.34亿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发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履行好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坚持打击、预防、保护并重,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2957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检察建议1256份,开展法治进校园2091次;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等制度。央视《守护明天》节目对普某某等46名未成年人涉恶案件进行报道,检察机关分级处置、精准帮教的办案经验受到好评。与省律协及律师代表座谈听取意见,会签加强检律协作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的意见,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值班律师制度,建成网上阅卷系统,实现律师阅卷“一次都不用跑”。

  经过教育整顿,全省检察人员普遍接受一次革命性锻造,检察队伍从思想上、肌体上得到净化,长期以来影响公正司法的顽疾得到有效整治,政治生态得到优化提升,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意识明显增强,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解决监督弱化虚化问题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在教育整顿中,我们把解决监督弱化虚化作为顽疾整治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项监督等活动,有力地把监督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

  (一)全面排查“减假暂”存在问题,监督纠正违法违规案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倒查30年,对长期保外就医、立功减刑、顶格减刑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监督纠正问题案件1682件,监督撤销“减假暂”裁定决定348份。联合省司法厅对6个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针对以往“减假暂”案件审查批量化表面化、监督走过场的问题,出台实质化审查工作办法,注重对证据的调查核实,防止利用“假专利”“假立功”“假病历”等违规违法“减假暂”。

  (二)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进行专项监督。“两有一压”是涉法涉诉信访数量最多、群众意见最大的执法司法问题之一。我们对近3年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发现并监督纠正问题案件933件。在办理批捕、起诉案件过程中,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的案件1701件,纠正漏捕漏诉1724人,对超期办案等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98份。进一步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全流程监督,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

  (三)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检查。通过智能化排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收集重点案件信息,在法院支持配合下调取案件卷宗逐一审查,重点围绕超标的查封、超期限执行等情形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1704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以点带面推动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成效。运用专项监督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带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强化。出台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导意见,强化民事权利综合保护,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5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51件。建立覆盖全省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抓实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案件1011件,发出检察建议840件,涉及各类土地面积584万平方米。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收监执行225人。注重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79件90人。

  (五)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中,我们注重从发现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来检视自身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努力从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压实监督责任等方面加以改进。建立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和“监督不到位问责”机制,树立发现问题必监督纠正、监督不到位必问责的导向。出台加强派驻监狱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由州(市)检察院统一派驻,并对职务犯罪等重点罪犯逐人建立监督台账,系统解决“监督走过场”“监督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制定检察机关司法责任体系运行规范,细化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规范办案组织运行,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履职保障、业绩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完备的“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体系。

  三、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委相关会议对检察机关提出更高履职要求,我们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边疆稳固。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310867件,同比上升6.4%。批捕47703人,起诉91609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97750件,监督纠正违法12698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329件。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共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16500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盯住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起诉936人,依法办理保山“乔氏家族”案等大要案。开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起诉444人。认真贯彻反洗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部署,妥善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追赃挽损。红河“皇家资产”诈骗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切实履行强边固防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边固防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统筹抓,边境州(市)、县检察机关既办案战疫,又驻防守边。省检察院在全省统一调用检察人员到办案任务重的边境州市支援办案。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办好涉疫案件,构建强边固防法治堡垒。全年共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9965人、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4744人,起诉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15人,起诉涉疫犯罪411人。

  (三)主动履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一是推进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起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犯罪2247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29件,发布《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在COP15盛会上展示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成果,2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二是紧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7份,99.22%的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对整改不到位、受损生态未得到修复或赔偿的依法提起诉讼129件。三是助力“湖泊革命”,81个检察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等水资源协作保护机制。洱海、高黎贡山等挂牌成立公益诉讼保护基地。普洱市检察机关探索构建以公益诉讼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绿色检察”体系,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四)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起诉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229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62件,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01件,举办“我为民企办实事”检察开放日活动,做细做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假官司”问题,通过“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筛查发现线索,立办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59件。曲靖市检察机关对某民营企业非法采矿案审查后认为不宜认定为犯罪,及时监督撤案,并引导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例。

  (五)持续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重以“少捕慎诉慎押”减少社会对立面,对于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批捕14924人、不起诉10338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并改变强制措施184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7933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万余件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结果和进展答复率为96%。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组织公开听证3053件,听证后化解矛盾2153件,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实行首次申诉信访基层检察长包案,息诉2249件,息诉率85.52%,把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对2124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2050万余元。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多措并举,促成争议各方和解,化解行政争议341件。某村民被其妹冒名进行婚姻登记,7年间多次申请撤销、起诉无果,德宏州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撤销错误婚姻登记,解决困扰当事人多年的难题。

  各位代表,几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省委出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决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民事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多次视察调研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民营企业保护等工作,对检察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建议,这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检察履职的各个方面,不断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四、努力做好2022年工作,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自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工农人民检察部,人民检察已走过90年峥嵘岁月。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史融汇于百年党史、百年法治建设史,是党领导人民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历史的“缩影”。今天,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人民检察事业也站在新的起点上。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对标党中央、省委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更高期待、新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还有较大差距。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做实还需持续用力;法律监督弱化虚化尚未根本解决;检察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举措不多,实效性不强;基层检察院发展不平衡;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检察人员违规办案、以案谋私,教训深刻。问题就是责任,责任倒逼担当。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在党中央及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推动检察工作持续稳进、狠抓落实、努力提升,为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贡献检察力量。

  (一)在政治建设上持续加力,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持续深化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等理念,深化智慧借助,坚决扛起法律监督政治责任。

  (二)在服务大局上持续加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牢记“国之大者”,找准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切入点,围绕平安云南建设,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化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特别是涉“偷引带”的犯罪,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围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出系统举措,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强省建设,探索完善检察监督综合保护体系。

  (三)在法治云南建设上持续加力,以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完善落实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做实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工作,深化巡回检察,探索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的监督,持续推动解决监督不力、监督弱化虚化等问题,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在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上持续加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落实制度机制,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抓实“质量建设年”,加强案件管理和人员考核,加强对口援助和薄弱基层院帮扶,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唯有奋斗。新的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奋勇争先,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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