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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保护矿产资源的经验做法,引导各级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资源保护领域的独特作用,同时以生动的法治案例进行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各界更加关注并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保护工作。

本批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山西省右玉县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其中有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是提起诉讼的案例,3件是诉前程序案例。8件典型案例中,线索来源既有群众举报的,也有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自行发现的,还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送的,涉及煤炭、石灰岩、砂石、地热等多种矿产和资源种类。检察机关履职方式方面,既有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也包括推动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以多种途径和方式来维护矿产资源领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益守护者,检察机关在办理矿产资源保护案件过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更深层次融入国家治理,通过自身的高水平履职,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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