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无障碍浏览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6-08-21  作者:   来源: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有以下职责:1.接受西盟县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按照委和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开展检察业务工作。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承办西盟县委和普洱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政治统领,筑牢忠诚履职根基

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期,专题研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部署等重点内容25人次,推动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开展专题学习6期,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

从严抓执法司法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协同案件管理部门,抓好办理案件日常排查,督促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效能和工作质效,开展提醒谈话1人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围绕“学查改”,聚集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党的作风、自我革命建设等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举办读书班开展专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4期。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深入查摆自查个人问题,并加以整改完善。开展违规饮酒专项整治,全院干部职工对照清单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作出承诺,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二)聚焦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作为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涉企绿色通道。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护薪为民”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按照省检下发的《关于做好《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工作提示》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持续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体化运行,联合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开展2次河(湖)专项行动,促进河(湖)生态文明建设。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生态环境资源损害问题立办案件。针对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违规处置废弃机油,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整改。

(三)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经法院开庭审理均作出有罪判决,采纳率100%。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开展监所安全大检查3次,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50余人次,及时发现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获整改回复,有效防范化解监管场所安全风险,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

构建全方位民事监督格局,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

聚焦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当罚不罚;发挥检察机关在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深挖案件线索,积极拓展工作“新领域”。

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来源,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4个法定领域办理案件9件。

(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发展活力

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类案监督,积极运用上级院推广的刑事执行监督大数据模型,通过数据筛查、比对分析等方式挖掘监督线索,2025年成功发现并成案2件,拓宽了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提升了监督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全年共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成案12件,实现三大检察业务全覆盖。

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案件查询、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服务70余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院20余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场,覆盖师生4000余人次。创新推行“监督员+”多维监督模式,推动检察权规范透明运行。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发展人才支撑

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打牢执法司法办案人才基石。加强人才培养建设,落实年度教育培训规划,努力提升检察业务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参加上级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等专项、专题业务培训12人次。10名检察干警到政法院校参加综合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现场实践教学1次,研讨发言1次,4名年轻检察干警到党校参加专题培训2期。检察干警到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参加专题培训2人次,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1人次。1名检察官助理参加研究生同等学习晋升学习。

提拔1名检察官助理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新招录2名检察官助理已到岗实践,人员得到了补充,注入了新活力,有效缓解了人才短缺现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11表)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7763364.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03860.88元,占总收入的96.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59504.00元,占总收入的3.3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23.09元,增长0.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423.09元,增长0.3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9000.00元,下降6.82%。主要原因为2025年有新进在职人员,相关的保险、工资、办公费随之增加,2025年县财政仅拔入1,000元其他收入,所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7877300.43元。其中:基本支出6332571.89元,占总支出的80.39%;项目支出1544728.54元,占总支出的19.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8808.99元,下降1.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710.53元,下降0.40%;项目支出减少133098.46元,下降7.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为2025年新进在职人员工资低,相关的保险、工资、办公费随之减少,2025年县财政仅拔入1000元其他收入,所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32571.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63101.24元,占基本支出的8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9470.65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544728.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919876.38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624852.16元,主要用于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维修费、办公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03860.8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6%。与上年相比增加27423.09元,增长0.37%,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1578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0%,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514092.60元、检察监督1901688.9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和检察监督支出的增长,导致公共安全类支出总体超预算30.69%。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45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109.28元、机关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343.8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支出因人员变动和待遇调整造成总体超预算1.34%,总体差异较小,处于正常合理范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90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4418.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8088.2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因政策调整和实际医疗费用超预期造成总体超预算1.85%,总体差异处于正常合理范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371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23719.0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缴存基数微调及年末资金拨付时点影响,使得住房保障类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的0.55%,总体差异较小,处于正常合理范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015.06元,决算为11744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182.08元,增长74.6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15.06元,决算为117440.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4993.08元,增长8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11.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11.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015.06元,支出决算为11744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182.08元,增长74.6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21015.06元,决算为11744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993.08元,增长8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11.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减少4811.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西盟县检察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4535.10元,比上年增加40008.50元,增长6.51%,主要原因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527483.03元,其中,流动资产269350.75元,固定资产9250289.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43.1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公开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24719.51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09071.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938.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568.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02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461.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5年决算公开附表.pdf

2025年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2025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