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中共澜沧县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开展检察业务工作。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6.依法对全县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7.对县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8.依法对案件的物证、人身伤亡、笔迹、印文图章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10.提出检察工作改革意见,经市人民检察院或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1.承办澜沧县委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埋头苦干、奋力争先,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澜沧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履职,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鲜明政治底色,从行动上践行对党忠诚。
二是以更优服务促发展。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有力维护安全稳定,以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实举措守初心。加强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强化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完善保障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促进健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机制。
四是以更高质效强监督。深入推进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衔接工作,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性,用好控申检察反向审视的监督功能。运用探索数据模型辅助司法办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澜沧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因此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4256019.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01898.32元,占总收入的96.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54121.18元,占总收入的3.8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0564.38元,下降1.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02.24元,下降0.2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99066.62元,下降35.05%。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增加,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院无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联防所抵边警务室干警经费、死亡抚恤金、住房补贴等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4300907.1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8871.78元,占总支出的77.05%;项目支出3282035.32元,占总支出的22.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9635.48元,下降1.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077.73元,增长1.15%;项目支出减少324713.21元,下降9.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增加,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司法救助、扫黑除恶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18871.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59818.02元,占基本支出的8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9053.76元,占基本支出的10.52%。人均公用经费28976.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2035.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50000.00元,主要用于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水电费、劳务费等保障检察业务综合运行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1898.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1%。与上年相比增加38502.24元,增长0.28%,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83390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7%,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相应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1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增加,相应的社保缴费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76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增加,相应医保缴费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 )支出57506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数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