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接受县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2.依法开展检察机关工作。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和指示,部署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3.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4.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8.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9.受理单位、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工作。
10.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11.对司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
12.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对县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4.负责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权限查办检察人员违纪案件。
15.负责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16.规划和管理好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17.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年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多元形式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办案实践。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以更高水平服务发展大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协调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守护生态环境与民生福祉,围绕本地生态治理重点,构建“打击犯罪+生态修复+源头预防”全链条保护机制,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三是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加强食药、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健全未成年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加强对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服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四是以更高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检察,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做优民事行政检察,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完善防范惩治机制。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推动法检执行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执行难”。聚焦劳动争议、产权保护等领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加强公益诉讼”要求,在法定14个履职领域全面发力,以“小切口+大数据”摸排案件线索。推进数字检察赋能,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强数据共享与分析运用,加大检察监督模型运用,以科技手段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效率,为办案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五是以更高标准淬炼检察队伍。提升业务素能,围绕办案难点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育特色品牌,结合本地实际,在未成年人保护、生态公益诉讼等领域打造工作亮点,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加强对办案流程、干部作风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廉洁行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11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0265407.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1784.79元,占总收入的96.7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33622.99元,占总收入的3.2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860.04元,增长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8893.91元,增长7.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70033.87元,下降63.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0332363.39元。其中:基本支出8159014.83元,占总支出的78.97%;项目支出2173348.56元,占总支出的21.0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2368.67元,增长2.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720.49元,增长2.16%;项目支出增加59648.18元,增长2.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59014.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50137.89元,占基本支出的9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8876.94元,占基本支出的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3348.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84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满足检察业务工作需求。
2025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3008.47元,主要用于满足检察业务工作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1784.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2%。与上年相比增加658893.91元,增长7.11%,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48719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检察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44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调入1名公务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176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4%。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调入1名公务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737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6%。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调入1名公务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000.00元,决算为140947.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260.86元,下降40.08%。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0元,决算为139397.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0%,完成年初预算的5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0%,完成年初预算的7.75%。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850.86元,下降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10.00元,下降68.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10.00元,下降68.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947.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260.86元,下降40.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0元,决算为139397.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小于年初预期。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850.86元,下降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10.00元,下降68.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3410.00元,下降68.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车辆多经过大修,本年度仅零星维修项目故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737.94元,比上年减少18763.78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开展减少,公务用车维修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413320.14元,其中,流动资产59028.13元,固定资产14317446.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845.1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公开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9283.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6545.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394.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7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652.0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219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219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
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