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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6-08-21  作者:   来源: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7.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8.法律规定的其它职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离休0人,退休25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全县发展大局,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新时代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守政治忠诚,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件18件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推出检察信息269期,抓实巡察整改,修订完善制度16项。 深化理论武装,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1次,政治轮训2期;2篇工作经验获最高检、省检采纳推广,2篇理论调研文章在省、市检察系统征文中获奖。夯实党建根基,认真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38期;以“云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先进典型为榜样,营造“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氛围;深化绿益“两山”党建品牌创建,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将党建工作延伸到生态保护一线。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维护安全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件138人,批准逮捕9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5件252人;办理暴力犯罪11件,协同办理29人涉黑专案,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43人、跨境犯罪5人,办理涉电信网络开设赌场案3件17人,涉案资金上亿元,1件洗钱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事项检察长接待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6人,组织20余家企业开展庭审观摩,开展“问需于企·送法入企”活动。促进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4份,办理组织考试作弊案2件18人。助力乡村振兴,开展耕地、水源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选派4名骨干驻村,走访农户300余人次。投入普法宣传栏、综治中心建设等资金27万余元、帮扶资金6万余元。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守护食药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人,督促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4件,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立办案件5件。拧紧生产“安全阀”,办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案件6件,依托“检消”协作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撑起权益“保护伞”,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8万余元,为6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8万元,办理妇女、残疾人权益保护案件3件,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71件次。守好少年“成长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人,提起公诉4人,开展临界预防6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0份,支持被侵害未成年人起诉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开展帮教、心理疏导及亲职教育等109次,法治教育活动41次。织密生态“防护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整改8公里河堤乱占乱种问题,开展洗车行业地下水保护及红火蚁防控公益诉讼专项。

四是深耕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刑事检察监督更加优质,依法监督立(撤)案6件,追捕追诉5人,提前介入各类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提出检察意见28件,办理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出庭支持公诉149件次,提请抗诉1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对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监管执法活动提出监督意见40件。民事检察监督更加务实,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提请抗诉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5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有效,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对55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立办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公益诉讼检察更加规范,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3件,5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以公益诉讼之力护万千羽雀安栖,工作经验被最高检采用推广。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提升队伍素能,组织培训66期526人次。1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3人在上级业务竞赛中获奖。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东部地区跟班锻炼,与南通市崇川区法院首创签订跨区域、跨系统互促互鉴协议。深化检察管理改革,开展质效研判7次,科学分案711件,案件质量评查65件,无瑕疵、不合格案件,1件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7件获评省级优质案件。抓实纪律作风,开展警示教育5次、专题党课4次,谈心谈话47人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听证会等活动28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11表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3499970.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4262.42,占总收入的89.8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75708.03,占总收入的10.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6860.10元,增长3.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856.48元,增长0.3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24003.62元,增长44.55%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入死亡抚恤金、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及驻村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344765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6112.00,占总支出的84.67%;项目支出2061540.88,占总支出的1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3906.76元,增长3.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6503.66元,增长9.38%;项目支出减少502596.90元,下降19.6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新招录2名公务员,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相应增长;三是本年度支出死亡抚恤金、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驻村补助等资金,导致基本支出大幅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存在一次性设备购置支出,本年无同类项目;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项目支出较上年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86112.0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46618.79元,占基本支出的89.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9493.21元,占基本支出的10.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1540.8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493435.75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保安及相关协助办案等工作支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505899.13元,主要用于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工作产生的办案差旅费、劳务费、办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4262.4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6%。与上年相比增加42856.48元,增长0.35%,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240036.5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6%,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90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年中新招录2名公务员,相应的社保缴费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7321.0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招录2名公务员,相应医保缴费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6998.1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7%住房公积金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招录2名公务员,人员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160857.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734.39元,下降28.38%。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190000.00元,决算为158917.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79%,完成年初预算的8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19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6.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782.39元,下降2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52.00元,下降60.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52.00元,下降60.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20000.00,支出决算为160857.61,完成年初预算7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734.39元,下降28.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决算为158917.61,完成年初预算83.6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194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合理规划使用“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782.39,下降2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52.00,下降60.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52.00元,下降60.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用车审批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有效控制燃油费和维修费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符合接待范围的对象,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推行工作餐、简餐,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检察业务中有关部门到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493.21元,比上年减少18549.90,下降1.6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精细化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268582.69元,其中,流动资产773954.02元,固定资产12429877.04(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751.6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公开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7981.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4416.1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354864.35,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531.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6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915.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531.5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531.5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决算公开附表.pdf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