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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6-08-21  作者:   来源: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独立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能如下: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2.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需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4.依法参与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5.依法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嫌疑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逮捕;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嫌疑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逮捕。6.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公诉权。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或提出抗诉等决定;对决定起诉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7.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实行监督。8.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9.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等监管改造机关的监管工作实行监督。10.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12.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是围绕大局抓服务保障,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自觉服从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宁洱建设。践行“绿色检察”新理念,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强化司法保护力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突出主业抓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刑事检察监督有新的成效。 民事检察监督有新的作为。行政检察监督有新的突破。三是凝心聚力抓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兴检、作风强检,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强化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坚定的检察队伍。强化素能培养,锻造专业高效的检察队伍。强化从严治检,锻造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四是接受监督抓规范用权,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行“阳光检察”。多措并举完善内部监督。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11表)

说明:1.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0536895.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0975.51元,占总收入的93.6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65920.00元,占总收入的6.3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5244.89元,下降3.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848.49元,下降1.0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83396.40元,下降29.8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财政拨款收入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各项经费逐年递减,导致收入略有减少;另一方面其他收入对比上年度退休一人去世,增加抚恤金收入,本年度无此项收入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0563391.10元。其中:基本支出8640622.11元,占总支出的81.80%;项目支出1922768.99元,占总支出的18.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2606.86元,下降3.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982.22元,增长0.58%;项目支出减少462589.08元,下降19.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与人员经费支出相关的保险费等由于基数增加导致此项支出略有增加;另一方面与办案相关的项目经费支出大幅度减少。二者一方轻微增加,一方大幅度减少,最终导致支出合计总体与上年相比呈现减少趋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0622.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36984.15元,占基本支出的89.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3637.96元,占基本支出的10.46%。人均支出308593.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922768.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944442.22元,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检察业务项目。

2025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3311.00元,主要用于办理涉烟违法犯罪案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0975.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5%。与上年相比减少101848.49元,下降1.02%,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56278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5%,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中包括年中预算调整部分,该部分支出不在年初预算中编制。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62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保险公积金等基数调整,造成支出少许差异,导致未形成100%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56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完成年初预算的91.59%,主要用于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根据地方文件计算,基数降低,导致支出减少,进而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9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6%,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包含年中清算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6300.00元,决算为34054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8349.89元,增长86.9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18%,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219971.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元,决算为7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4.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395.89元,增长2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46.00元,下降89.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846.00元,下降89.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63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54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8349.89元,增长86.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21997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0.00元,决算为7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原则,从严从实支出“三公经费”,故我院2025年度发生公务接待情况形成支出仅为预算的4.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理,按照实际情况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严支出,综上所述,“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小于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395.89元,增长2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46.00元,下降89.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减少金额小于增加金额,两项加总计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呈现增加的趋势。具体原因为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因我院个别车辆使用年代久远,故障频繁,故维修支出略微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我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三是我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故公务接待费呈现下降趋势。综上所述我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我院2025年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同时报废一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老旧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综合执法等公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860.76元,比上年增加29732.49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与人员支出相关的工会经费、福利费较上年略有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工会费、福利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单位运行相关的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345086.23元,其中,流动资产37121.66元,固定资产10193242.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722.3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1045.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3036.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862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3135.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396.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2738.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3135.3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16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附表.pdf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算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