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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6-02-13  作者:   来源: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盟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高检、省市检察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无。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统领,筑牢忠诚履职根基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铸魂。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活动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聚焦学习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25人次,推动理论入脑入心,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

二是压实政治责任强基。从严抓执法司法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干警、书记员填报个人重大事项12(件)次。协同案件管理部门,抓好办理案件日常排查,督促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效能和工作质效,确保检察工作规范运行。

三是严明纪律作风固本。常态化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围绕学查改,聚集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党的作风、自我革命建设等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等开展专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4期。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深入查摆自查个人问题,并加以整改完善。开展违规饮酒专项整治,全院干部职工对照清单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作出承诺,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2、聚焦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作为

一是护航平安西盟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25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469人,2024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78人,同比件数下降1.82%、人数下降11.54%。其中,普通犯罪2840人,同比件数上升47.37%、人数上升90.48%;毒品犯罪2629人,同比件数上升36.84%、人数上升38.1%;未受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与2024年同期持平2025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5129人,2024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5124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4.03%。其中:普通犯罪6688人,毒品犯罪3537人,经济犯罪22人,职务犯罪33人。受理人数排前三位的案件类型分别是毒品犯罪3537人,偷越国(边)境罪1316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1017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专项普法宣传6次。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7件,召开联席会议4次,监督撤案3件,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涉企绿色通道。开展检察官访企活动6次,到西盟县谋生畜牧有限公司岳宋乡曼亨村岩根家庭农场、西盟县鑫森木业有限公司、云南好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云南西盟佤味传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县啊佤莱佤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西盟昌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解答企业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提供定制式检察服务,保障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是守护民生福祉底线。聚焦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按照省检下发的《关于做好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工作提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针对辖区中草药店违规开展针刺放血、针灸拔罐、售卖自制青药、药酒及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辖区市场秩序与行业生态和中医药公信力与社会稳定,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针对辖区牲畜养殖户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全面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1.8万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四是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体化运行,联合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开展2次河(湖)专项行动,促进河()生态文明建设。对发现的 3处河(湖)生态环境资源公益损害问题,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在一个星期内全面消除公益损害隐患,及时保护了河流生态环境。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生态环境资源损害问题立办案件。面对长期积累的水源地保护短板,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案件进展、公益损害风险及整改难点,争取工作支持与资源统筹。同时,通过利用召开磋商座谈会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现场调查的方式,有效推水源地污染整改工作纳入规范化达标建设项目开展实际整改。针对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违规处置废弃机油,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整改。

3、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起诉的8094人中,适用认罪认罚7592人,适用率93%,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0。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经法院开庭审理均作出有罪判决,采纳率100%。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开展监所安全大检查3次,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50余人次,及时发现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获整改回复,有效防范化解监管场所安全风险,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构建全方位民事监督格局,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件(审判违法5件、执行活动监督5件、支持起诉2件)。其中:重点围绕诉讼权利保障、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审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5聚焦执行不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存在问题等进行审查,提出检察建议 5聚焦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办理1件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为高效化解矛盾,积极促成双方和解,用人单位及时付清欠薪,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协同化解家疼矛盾办理1件涉及农村妇女被家暴离婚支持起诉案。联合法院、公案、司法部门进行多元调解。针对 71万元土地补偿款分割僵局,协同开展 背靠背调解,最终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聚焦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当罚不罚;发挥检察机关在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深挖案件线索,积极拓展工作新领域。实施精准监督,依法调查核实全面审。注重延伸监督,开展行政行为同步审。在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同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延伸监督触角,推动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实现公正司法。在点对点监督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由点到线的监督,深耕由线到面的监督,通过开展类案监督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来源,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4个法定领域办理案件9件。针对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体化运行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食药品安全机动车维修行业违规处置废弃机油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4次,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3个,以法治力量守护公共利益。

4、深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发展活力

一是推进数字检察赋能。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提质增效为主线,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实践。2025年以来,累计应用16类不同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成案20件,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领域全覆盖。从监督场景来看,覆盖一级监督场景8个、二级监督场景1个,监督精准性持续提升,其中:司法救助4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4件,执行活动监督4件,刑事侦查活动监督3件,公益诉讼监督2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领域),民事支持起诉1件,行政监督1件。通过模型赋能,有效破解传统监督模式下线索发现难、精准度不高的痛点,为新时代边疆检察监督工作注入数字化动能。

二是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以检察履职推进人民司法为人民,提升检察亲和力。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依托其功能提供案件查询、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服务70余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院20余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9场,覆盖师生4000余人次。深化党建引领业务建设,创新推行监督员+”多维监督模式,推动检察权规范透明运行。立足工作实际,将人民监督员监督与检察听证、开放日、庭审观摩深度融合,通过监督员+听证保障公正、监督员+开放日展示全貌、监督员+庭审强化过程监督,实现全方位、多维度参与。

5、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夯实发展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专业能力培养。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打牢执法司法办案人才基石。一是抓紧专业素质提升教育。落实年度教育培训规划,努力提升检察业务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参加上级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等专项、专题业务培训12人次。10名检察干警到政法院校参加综合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二是抓紧人才培养建设。提拔1名检察官助理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新招录2名检察官助理已到岗实践,人员得到了补充,注入了新活力,有效缓解了人才短缺现状。抓好年轻检察干警教育,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现场实践教学1次,研讨发言1次,4名年轻检察干警到党校参加专题培训2期。检察干警到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参加专题培训2人次,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1人次。1名检察官助理参加研究生同等学历晋升学习。

二是从严推进规范管理。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配合完成县委巡察组进驻开展常规巡察,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组织推进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措施,紧盯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三是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办公室充分发挥中枢神经作用,全年制发各类公文20余份;组织保障各类会议80余场,保障会议高效有序。优化档案管理流程,完成年度档案归档80余卷。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今年对《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规定》、《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等13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3,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89,257.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28,150.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61,106.4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40,855.73元,同比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28,150.81元,其中:本年收入6,128,150.8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28,150.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0,855.73元,同比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89,257.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28,150.81元,其中:基本支出5,410,150.81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支出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基本支出增加140,855.73,同比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718,0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831,891.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3,112,017.90元、一般公用经费719,873.18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5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书记员工资432,000.00、委托业务费94,000.00元、劳务费180,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0元、物业管理费85,600.00元、邮电费80,400.00元、印刷费20,000.00元、办公费158,0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866.19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4.6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2,085.1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单位医疗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0,581.2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67.5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9,904.9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267,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1,015.06元,较上年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1,015.06元,较上年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015.06元,较上年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1,015.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015.06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抓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二)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强检的有关要求,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工作发展需要,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各项指标,更好地履行人民检察院的各项职能,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检察职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在书记员用工过程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书记员出勤率、工作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评定标准。项目资金用于书记员基本工资、购买社保、发放绩效等费用,每月按照政治部门的审核明细表支付给书记员。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业务部门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1,692.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641.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标导致按照工资总额计提的机关运行经费上升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94,000.00元,与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653,416.77元,其中,流动资产269,350.75元,固定资产16,642,654.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762.4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0,072.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09,071.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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