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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6-02-13  作者:   来源: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墨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有以下职责:

1.接受墨江县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墨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法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承办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周例会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69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用常态化长效化。牢记回信嘱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检察院以三维帮教模型、民族特色普法、“检校家寨”联动机制,打造边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创新样本,“一院一品”《墨映回归 心启归程》获评2025年全省优秀典型事例

2.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为根本,全力推进平安墨江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担好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检察使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到案发地出庭支持公诉5次,累计10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零距离”释法说理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触,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3.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秉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协同开展帮教,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在求学、求职时无需报告此记录,有效避免了“标签化”效应,帮助其重建生活节奏与社交信心;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20场,覆盖1万余人,节日关爱特殊家庭儿童;坚持“四大检察”统筹履职

4.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助力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础上,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污水排放等领域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件保护文物古迹,针对毛泽东题词碑、忠爱桥管护不力问题,召开听证会并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及修复职责,清除杂草和枯树、拆除忠爱桥桥头两端围墙,新建中式大门,并积极申报云南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进文物活化利用,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品牌形象影响力,推动整改经验获省级媒体转载。

5.坚持以基层基础为支撑,持之以恒锻造检察铁军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引导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新气象,2名检察官被评为2025年“创赢普洱”公诉人业务职业技能竞赛“业务能手”;1名检察官荣获第一届普洱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荣获民事检察业务能手;1名检察官助理被评为2025年“创赢普洱”公诉人业务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检察官助理”,“回归”荣获第三届“云南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嫦娥系列普法剧连续被省院公众号转载。

6.宣传工作实现量质齐升,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28条,原创内容99条,原创率达77.3%,自主策划能力持续增强,被市级媒体采用19条,省级媒体采用11条,并首次在国家级媒体平台(人民法制网)实现稿件转载,产品形态更加多元,制作发布视频6条,策划“以案释法”专题2期,图文、视频、案例解读有机结合,普法感染力不断增强,“嫦娥系列”反诈宣传片形成亮点,2部作品均获省检察院转发,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81,734.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66,428.2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15,305.92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831,379.16元,降幅8.56%,主要原因是因为2026年较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工资津补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故部门总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均降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66,428.28元,其中:本年收入7,434,028.28元,上年结转收入32,4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34,028.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0,393.04元,降幅4.11%,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工资津补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降低。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81,734.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66,428.28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028.28元,与上年6,948,821.32元对比减少352,793.04元,降幅5.08%,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工资津补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70,400.00元,与上年838,000.00元对比增加32,400.00元,增幅3.87%,主要原因是因为办案工作需要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634,216.7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446,4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险及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723.1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1.1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2,915.4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1,523.6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14.5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7,103.6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4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策,精简公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部、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2026年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与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026年度我部门从预算批复中抽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跟踪评价,确保项目有效执行。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保障单位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合理使用经费,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保障了我院有效履行检察职责,为检察业务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2.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评价的单位、项目、时间及责任人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工作内容,确保绩效工作有章可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3,277.38元,与上年916,634.66对比减少33,357.28元降幅3.64%,主要原因因为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导致按人员测算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费等降低。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0.00元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因为该笔费用年初预算总量核定不变。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150,130.28元,其中,流动资产21,957.54元,固定资产6,128,17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7,002.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8,404.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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