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接受县委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2.依法开展检察机关工作。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和指示,部署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3.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4.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8.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9.受理单位、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工作。
10.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11.对司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
12.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对县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4.负责县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权限查办检察人员违纪案件。
15.负责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16.规划和管理好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17.办理上级检察机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及应由本院承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服务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镇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法治手段防范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隐患,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各项检察为民实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工作主线,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数字检察的运用能力和水平,通过大数据深度运用赋能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净自身硬。要强化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完善高质效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0176547.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72890.88元,占总收入的91.1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3656.86元,占总收入的8.8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58495.20元,下降7.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8017.36元,下降13.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559522.16元,增长 162.59%。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99994.72元。其中:基本支出7986294.34元,占总支出的79.07%;项目支出2113700.38元,占总支出的20.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90258.90元,下降8.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2959.28元,下降5.14%;项目支出减少557299.62元,下降20.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86294.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27770.18元,占基本支出的89.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8524.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3700.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84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满足检察业务工作需求。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1159742.00元,主要用于设备配置、检察信息化建设。
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76983.00元,主要用于设备配置、检察业务工作保障。
2024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满足检察业务工作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7289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1%。与上年相比减少1418017.36元,下降13.26%,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96404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9%,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检察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17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204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762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完成年初预算的95.9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000.00元,决算为23520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924.60元,增长14.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0元,决算为230248.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89%,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248.60元,增长2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24.00元,下降67.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324.00元,下降67.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520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 ,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924.60元,增长14.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0元,决算为23024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248.60元,增长2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24.00元,下降67.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维修维护成本上升。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501.72元,比上年减少19882.29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592603.62元,其中,流动资产111766.47元,固定资产15430807.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29.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5843.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1775.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12019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6643.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131.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6643.2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874.7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新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