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法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承办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排查涉及市场主体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行为。
(二)有力支持生态墨江建设。围绕乡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助力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制、林长+检察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联合县水务局开展巡河护河活动,对前期清理整治河湖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落实每季度对责任林区巡山护林工作。
(三)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通过磋商或提出检察建议助力破解“管护难”。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铁路沿线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助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强化理论武装推进能动检察。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转化学习成效,紧盯检察业务工作核心指标,科学优化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召开每季度业务数据分析会,推进全院上下能动检察,查弱项、补短板,切实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并重。以“党建+未检”深度融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托“回归未检”抓亮点、树品牌、显关怀。
(五)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持续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研究制定《中共墨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召开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着力抓实从严治检、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经常开展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我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32202.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7699.99元,占总收入的94.2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14502.47元,占总收入的5.7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18605.16元,下降21.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0732.00元,下降8.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107873.16元,下降77.4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2024年厉行节俭节约原则,县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54638.91元。其中:基本支出8623500.91元,占总支出的77.31%;项目支出2531138.00元,占总支出的22.6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63842.75元,下降16.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38980.75元,下降16.78%;项目支出减少424862.00元,下降14.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2024年厉行节俭节约原则,三公经费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2024年其他收入减少,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2350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54788.68元,占基本支出的8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8712.23元,占基本支出的1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113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云财政法〔2024〕24号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经费838000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办公费,水电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7699.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0%。与上年相比减少910732.00元,下降8.26%,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69847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7%,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取数时存在县财政拨款收入。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244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有新录用公务员和退休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422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93.66%。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有新录用公务员和退休人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25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有新录用公务员和退休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决算为226962.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38.45元,下降2.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215721.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5%,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124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29.40元,增长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467.85元,下降50.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467.85元,下降50.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962.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38.45元,下降2.7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21572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12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墨江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129.40元,增长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67.85元,下降50.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467.85元,下降50.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是因为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是因为办案子,查找线索等,车辆下乡,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中有关部门到我院开展检察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634.66元,比上年增加8673.55元,增长0.96%,主要原因是因为2024年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导致检察业务量加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随即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597132.43元,其中,流动资产120555.59元,固定资产6476575.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934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0233.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9项,账面原值668057.7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4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41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241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