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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5-08-19  作者:   来源: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并向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二)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和指导,部署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驶检察权。

(四)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六)依法对全县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七)对县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八)依法对案件的物证、人身伤亡、笔迹、印文图章等进行检验、鉴定、审查。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十)提出检察工作改革意见,经市人民检察院或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人大和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门、第二检察部门、第三检察部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在强化政治引领中展现“政治忠诚”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3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次,重大敏感案件10件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制定意识形态管理机制5项,常态化开展检察人员现实思想排查分析。做好巡察、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党组专题研究3次,整改问题2个。

(二)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在护航社会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检察保障。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56件443人,同比下降34.36%和54.47%;审查起诉298件530人,同比下降32.88%和50.33%。坚决维护边境稳定,起诉妨害国(边)境案件129件265人,同比下降43.67%和63.60%;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42件57人,同比上升35.48%和29.55%;扎实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批准逮捕非法持有枪支案件1人,起诉5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件4人;依法严惩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犯罪,起诉故意伤害13人(同比上升85.71%),起诉强奸16人(同比上升33.33%);全力打击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犯罪,起诉盗窃、诈骗案件34人(同比上升13.3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3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8.68%。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悔罪的依法不起诉51人(同比上升37.83%),刑事和解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225%),最大限度消除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初心如磐保障民生民利,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尽显“检察本色”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助力乡村振兴,选派2名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投入资金4.6万元。开展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对不符合经营条件、贮藏要求的药店、门诊进行整治,4家药品经营单位已针对提出问题逐条进行整改,2家药品使用单位已配备药品冷藏设施并按照贮藏条件储存。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到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和释法说理31次,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4次,受教育面5000余人次。

(四)笃行不怠守护公平正义,在深化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价值”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31件,对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依法不批捕64人、依法不起诉51人;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1.27%,同比上升19.38 %;立案监督率7.84 %,同比上升6.42%;纠正漏捕8人、同比下降16.67%,漏罪漏犯5人,同比下降42.86%;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同比下降33.33%,提出刑事抗诉1件;制发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意见1件;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对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2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60人次、监外执行活动违法18人次、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4件次。

民事检察持续做强。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因民事审判活动不规范,制发检察建议14份;因民事执行不规范,制发检察建议13份;办理了孟连县首例民事执行虚假诉讼案件,确保了执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公信力;对7名妇女拿不到劳动报酬、2名农民工拿不到工资、77户农民未获得豪猪处置补偿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市检察院交办的2件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促进民事诉讼规范有序和公正运行。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紧紧围绕法治孟连建设,强化行政违法监督。办理冒名顶替婚姻案件13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撤销婚姻登记12户(转省外办理1件);针对6件行政非诉执行程序违法、“小过重罚”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针对31名刑事被不起诉人,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进行行政处罚,并及时纠正重复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案件1件,撰写的《办的是实事 解的是民忧》典型事例得到省检察院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磋商结案6件,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件,未结3件,因行政机关对2件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履职不到位,本院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向澜沧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增强行政检察建议刚性;立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同比上升100%;针对行政措施穷尽,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形,立办民事公益诉讼26件,同比上升260%。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普洱市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政府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2195013.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99958.14,占总收入的94.3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5055.65,占总收入的5.7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9202.62元,增长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2965.17元,增长1.62%主要原因2024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随之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6237.45元,增长29.00%主要原因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2116323.79。其中:基本支出8208825.20,占总支出的67.75%;项目支出3907498.59,占总支出的32.2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7792.62元,增长2.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2245.97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非刚性支出。项目支出增加900038.59元,增长29.9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普法宣传任务重,宣传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加办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项目资金随之增长。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08825.2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99667.47元,占基本支出的88.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9157.73元,占基本支出的11.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7498.5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2024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元,支出97400.00元,主要用于为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护云南省 烟草支柱产业,促进全省社会经济持续简肯稳定发展。

检察系统2024年度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150000.00元,支出142700.00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普法强基”“检察护蕾”等专项行动;积极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内部管理水平及办案能力;务实推进检察办案设备装备建设,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以及服务群众能力;加强检察事务管理,规范完善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

2024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94500.00元,支出942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案业务所需装备费用。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1324100.00元,支出1317500.00元,主要用于 保障案件办理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及各类业务装备购置经费和安装调试费用支出,达到建立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的目的

检察系统2024年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维修项目经费825700.00元,支出825700.00元,主要用于对存在安全隐患、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案要求的办案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进行必要的大中型修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9958.1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1%。与上年相比增加182965.17元,增长1.62%,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92737.2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6%,完成年初预算的147.3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多,追加工资预算,且第一批、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不计算在年初预算中。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82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多,年末追加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2739.4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职务晋升增多,年末保险清算时追加医疗保险等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1653.3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完成年初预算的92.91%。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634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36.53元,下降3.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决算为159779.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05%,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656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5%,完成年初预算的32.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4.53元,下降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22.00元,下降49.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5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422.00元,下降49.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支出决算为166343.81,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36.53元,下降3.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决算为159779.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6564.00,完成年初预算的32.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4.53,下降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22.00,下降49.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5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422元,下降49.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办案、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单位到我院办案、调研及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337.73元比上年减少36262.61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非刚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132053.39元,其中,流动资产668,354.19元,固定资产8,372,338.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1,360.7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460.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58.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428,239.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214.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4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6726.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876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876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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