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主要有以下职责:1.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3.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4.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6.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是忠诚履行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跨境违法犯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化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元普法,将“枫桥经验”与巡回公诉相结合,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促进民族团结。
三是切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惩治涉企犯罪。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以高质效检察办案服务“三农”,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司法救助,维护妇女权益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心理疏导,制发检察建促整治,共建新格局。
四是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责,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强化证据审查和检法良性互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聚焦重点领域,实现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的统筹衔接。精准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始终树牢育才聚才的宏观理念。将党风廉政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和警示教育,做到办案全程留痕。用好用活担当激励机制,为年轻干部提供平台,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全力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9,152,727.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64,321.79元,占总收入的94.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88,405.27元,占总收入的5.3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4,269.19元,下降2.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6,413.83元,下降3.52%;其他收入增加42,144.64元,增长9.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人员减少(调出2人,退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县财政局拨入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9,146,184.70元。其中:基本支出6,746,411.70元,占总支出的73.76%;项目支出2,399,773.00元,占总支出的26.2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6,453.10元,下降3.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0,880.15元,下降6.39%;项目支出增加134,427.05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人员减少(调出2人,退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检察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办案需求,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46,411.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16,820.80元,占基本支出的87.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9,590.90元,占基本支出的12.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9,77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74,000.00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等检察业务经费开支。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825,77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工作的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64,321.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3%。与上年相比减少316,413.83元,下降3.52%,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53,63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8%,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16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完成年初预算的93.0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社保缴费支出减少,年底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结余额度收回。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81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完成年初预算的86.3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社保缴费支出减少,年底卫生健康(类)支出结余额度收回。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8,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结余额度收回。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900.00元,决算为194,05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09.17元,下降1.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900.00元,决算为191,860.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87%,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3%,完成年初预算的7.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17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70.00元,下降61.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70.00元,下降61.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9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05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09.17元,下降1.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900.00元,决算为191,86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合理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9.17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0.00元,下降61.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70.00元,下降61.3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合理规划使用“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中有关部门到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229.49元,比上年增加17,380.86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量增加,保障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687,126.71元,其中,流动资产58,152.73元,固定资产16,273,234.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5,739.1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4,640.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0,664.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429,1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326.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435.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475.7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8,683.1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6,723.1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