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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1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落实整改工作任务作为推动普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认领问题,牵头组织分管部门制定整改措施77条。

(二)紧盯目标任务,有序推动联动整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全市抓作风促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整改,制定了《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联动整改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取得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抓巡视、审计、政治督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全面落实整改政治责任。将最高检党组第三轮巡视情况、政治督察反馈整改工作、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抓整改。

2.持续深化重难点问题整改。一是始终保持久久为功抓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将政治督察整改、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强化系统意识,做好长远规划。通过开展干部调研,不断完善更新普洱市检察机关“五类”优秀干部库。通过提拔、调任等方式逐步配齐空缺部室主任,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3.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销号式”监督,逐一整改销号。二是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值班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加强保密密码工作十六条措施》等工作制度。

(二)关于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检察系统“为大局服务”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l.主动服务普洱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送法进企等活动,持续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是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律所沟通协作,拓宽行政检察监督渠道,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共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三是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运用“外脑”智慧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四是进一步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跟进监督“五湖”治理。

2.“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推动法治普洱建设。一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二是依法开展打击跨境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安宁的刑事犯罪,加强对重大犯罪的综合治理,依法办好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推进“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三是着力推动大数据和科技手段在办案中的深度运用,推进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四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普法强基补短板”“利剑护蕾·清源”“全面深化命案防控”等专项行动。

3.严密防范化解风险。一是结合普洱本地实际,对打击跨境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总结,提升办案效能。二是加强向省检察院的请示汇报,有序推进“江城—约乌”司法会晤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敏感刑事案件报备制度,对案件的重大敏感点、舆情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管好守住建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发布分级审核机制,加强检察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的监督管理和运维管理。五是加强检察机关保密工作,严守保密底线。

(三)关于强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检察系统践行“为人民司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一是进一步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推动检务督察、案件管理、干部监督、机关纪委监督有机衔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全链条抓实“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为焦点,动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规范运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各环节的监督。充分盘活闲置资产,做到依法合规使用和管理国有资产。三是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把优良传统内化为政治定力、外化为行为习惯。四是切实把清廉普洱建设作为管党治检重要抓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通报,引导检察人员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市检察人员作廉政辅导,进一步督促检察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组织检察人员参加普洱市政法系统“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责任意识,推动形成“管得住、管得实”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2.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实质性化解贯穿检察办案始终,以法治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多真招、实招提升“检护民生”实绩实效。三是围绕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受家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诉讼能力偏弱的特定群体,办理更多、更实的支持起诉“暖民心”案件。四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树牢“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促推“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

3.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一是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资金统筹,把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细化到财政资金的每一分钱,实化到公务开支的每一件事。严格执行异地交流干部生活待遇相关规定,坚持在制度的笼子里管好权用好钱。二是采购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所需的相关试剂,各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线索时,优先使用快速检测实验室。三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加油卡一车一卡要求,通过公务用车平台规范管理车辆。严格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要求购买后勤服务。四是严格预算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按照核算范围使用会计科目。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检察队伍“为法治担当”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九条措施》。二是进一步增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属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均提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是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严格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体系运行规范》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通报制度。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一是把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作为队伍建设、人才建设的重点工程。将科级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要政治责任,秉持“使用是最好的培养”的理念,积极为年轻干部施展才华畅通渠道、拓宽平台。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抓紧抓实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解决市检察院检察官缺口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优势,有针对性地构建岗位多元锻炼体系。健全完善检校合作机制,强化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四是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方向标”作用,激励公务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3.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三个管理”。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贯彻检察工作始终,全链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持续深化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落实“党建+绿色检察品牌建设,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机关“书记特色项目”。三是探索以“党建+业务”模式,创建“一支部一品牌”党建特色品牌,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四是扎实推进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建立完善“示范党支部”“先进党支部”与“中间支部”“后进支部”结对共建。抓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认真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履职尽责促发展。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实人才培养,严管厚爱铸铁军。持续改善班子结构、激发班子活力。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不断做大后备干部“蓄水池”。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聚焦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战斗力。

(三)持续强化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求实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坚决做到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普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9—2827216(工作日8:00—12:00,14:30—18:00);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7号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电子邮箱:2522680519@qq.com。


中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普洱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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