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年办案,李铁对检察案件有了越来越多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看起来我们办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案子,只是一件日常的工作,但对于老百姓来说,这可能就是人家的人生。我们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为群众着想,在每一起案件中,给他们应有的尊重。”李铁说。
在李铁看来,当她和群众对向而坐,真诚的普法,告诉他们自己拥有的权益的时候,他们的眼睛里,散发出法治的力量带来的自信光芒,那一刻,检察官的职业获得感,是任何荣誉都无法比拟的。

2017年3月至11月,江城县宝藏镇龙马村村民邹某某等14人(其中有8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种植香蕉等经济作物,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龙马村石头寨小组、下寨小组林地滥伐林木5437株,活立木蓄积603.25立方米,面积250.5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涉嫌刑事犯罪。2018年12月7日,将案件层报云南省检察院审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2月1日,向江城县法院依法提起1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3月至4月,人民法院陆续对该系列案进行庭前调解,并达成协议:由被告邹某某等14人分别出资购买松苗并投工投劳种植,在江城县宝藏镇龙马村石头寨小组、下寨小组滥伐林木原址补植思茅松或杉木(沙松),并管理至成活。如不履行自行恢复植被的义务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则须支付相应森林植被恢复费用。
案件至此并没有结束,李铁在走访中发现,村民的滥伐行为与多年前一次意外有关。多年前的一次运输中,负载林权证的马匹从山崖间跌落,一同失去的,还有村民们与林权证捆绑的相关权益。因为多年未补办,这一部分合法权益一直未能被相关部门重视。
“刑事犯罪必须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村民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依法维护!”就像此前办理过的其他案件一样,李铁把村民当做自家人,把村民的事当做自家的事,不断与林业部门沟通协调,为村民重新办理林权证。检察官的努力,村民看在眼里,暖在心间,主动承诺相互监督,发现滥伐行为及时举报,共同努力恢复植被,维护生态平衡。
临行前,一位村民望着破碎的贫困家庭,唏嘘的感慨“你真的应该早点下来”,那一刻,李铁再也没能忍住汹涌的泪水。
检察官是谁?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司法屏障的铸就者?李铁的答案是,也不全是。检察官还应该是法律温暖的传递者,柔性执法的践行者,只有胸中有法度,心中有群众,眼中有关怀,才能真正成为行政机关的娘家人、老百姓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