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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普洱市第十五次“三长”联席会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工作,充分研究司法实务中关于电子数据的勘验与运用问题。5月19日,普洱市刑事案件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工作联席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与会人员共同审议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工作指引(审议稿)》(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审议稿)》),并围绕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如何赋能高质效办案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在审议《工作指引(审议稿)》环节,市检察院就起草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与会人员相继发表了审议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工作指引(审议稿)》深入贯彻普洱市第十五次“三长”联席会会议精神,回应了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的实际需求,凝聚了一线实务人员的智慧,原则通过《工作指引(审议稿)》,会后按程序进行签发。



在交流探讨环节,来自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思茅海关缉私分局、市边境管理支队的有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数字时代电子数据在办理案件中的重要性、如何规范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如何有效分析运用电子数据、如何统一证据采信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思想的碰撞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电子数据兼具程序风险与定罪关键的双重属性,用对用好电子数据是未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



最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毕超对会议进行总结,并作工作要求。他指出,一要增强对电子数据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到电子数据自身特性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证据规则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二要强化规范提取电子数据的意识。侦查机关要严格规范电子数据收集提取程序,保障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三要抓好实质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落实。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重点围绕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实质审查。

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思茅海关缉私分局、市边境管理支队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供稿第二检察部

一审\一校|李 湄

二审\二校|罗丹妮

三审\三校|张 浩

编辑|宣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