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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嗯?我和李某的执行案件不是‘终本’了吗,他作为被执行人怎么还可以购买新的汽车?”王某在收到案件“终本”通知后的某一天,看到被执行人李某开着新购买的汽车,但是法院并没有通知他恢复执行,一头雾水的王某在和朋友交谈时得知可以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随即来到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咨询。检察官向王某介绍到: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非彻底终结。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案件是可以恢复执行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你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有疑问,可以寻求外部监督。”

什么是“终本”?

“终本”程序全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结案方式。当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时,法院告知申请执行人后,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若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仍可恢复执行。同时,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终本”的条件有哪些?

案件“终本”要求很严格,案件办到什么程度才可以“终本”,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一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是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是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执行法院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怎样调查才算“穷尽财产调查措施”?

“核查”指对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查询”指通过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房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搜查”指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搜查。

“调查”包括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调查。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调查措施。


有些案件,

被执行人明明有财产,

为什么也被“终本”?

这是因为财产不能处置。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处置的财产有两种:

一是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

二是法院在登记机关查封的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际扣押的。


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做什么?

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如: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所在位置;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逃避执行的行为等。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

如何恢复执行?

“终本”只是暂时性停止案件执行程序,而不是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若当事人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异议,可主动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环节

1.终本前:程序是否合法

财产是否应查尽查:法院是否对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公积金、支付宝/微信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是否及时核实。

是否符合终本条件:终本前法院是否进行了约谈并告知权利,是否发出了限制消费令,终结裁定是否充分说理。

是否存在“带财终本”: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房屋租金、股权等),但法院未处置就裁定终本,属于重点监督的违法情形。

2.终本后:管理是否到位

是否定期核查财产:终本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

恢复执行是否及时: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后,法院是否依职权或依申请及时恢复执行。

3.财产处置:过程是否规范

评估拍卖是否公正:财产评估机构选定是否合规,拍卖信息是否充分公开,是否存在低价处置财产情况。

案款发放是否及时:执行到位的案款是否存在拖延发放、截留或错误发放等问题。


二、可以申请监督的情形

如果你作为案件当事人,发现以下情况,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1.法院存在违法执行行为:例如,财产未查尽就终本,违规评估拍卖财产,无故拖延执行或案款发放。

2.法院消极不作为:例如,对你提供的明确财产线索不核实,终本后未定期核查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但拒不恢复。

3.发现被执行人违法线索:例如,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等逃避执行行为,甚至涉嫌构成“拒执罪”。


三、申请监督的渠道与流程

1.申请途经:通常向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检察部门提出监督申请。

①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检察人员详细说明你所了解的“终本执行案件”相关情况。

②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案件材料。

③来访检察机关,携带书面案件材料,与检察官当面沟通案件情况。

2.需要材料:一般包括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如生效判决、终本裁定)以及你所掌握的财产线索或违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