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州(市)检察院财物统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州(市)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2026年1月全省财物统管工作集中研讨会精神,2026年4月10日,普洱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财物统管改革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明确措施,推动普洱市检察机关财物统管改革试点工作落地生根。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发兵进行工作部署,并指出:本次会议既是对全市检察机关财物统管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动员、系统部署,也是一次精准对接基层需求、破解实际工作难题的业务培训,市检察院党组将财物统管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高位统筹、周密部署,在结合普洱实际,充分调研、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各项工作,核心目的就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一是加快构建“市院统筹主导、县(区)院协同落实、全市一体高效运行”的财物管理新体系,推动财物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分散管理”向“集约高效”转变。二是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市院要主动担当、精准服务、严格监管,县(区)院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共同把改革推向深入、取得实效。三是市院财物统管办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监督管理、服务保障职责,聚焦“管出成效、管出效率”两大核心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四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为统管改革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五是扎实掌握统一规范和操作要求,切实把统管工作的政策要求、操作规范学深悟透、熟练掌握。
业务培训中,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针对财物统管改革中的法规纪律问题及政策标准要求进行了针对性、系统性讲解与规范。
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及市院财务装备部、各部门内勤参加改革部署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