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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中的“两法衔接”工作,切实推动普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全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近日在市检察院召开,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以及14家被考核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通报了目前“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州市考评指标进行细化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及时传达了考核的相关要求,督促被考核单位按考核指标要求进行录入案件,市检察院技术部门通报了全市账户调整的情况,并对平台维护相关问题及时进行了解答,各参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发言。
会议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两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确实增强做好考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考评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工作。各县(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考核要求,加大与相关部门联系,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三是要加强请示,协同推进,确保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有效运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要求,市检察院领导分别到景谷县检察院、江城县检察院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压紧落实指标任务,确保做好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
下一步,普洱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形成履职合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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