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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度中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绪伟主持。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参会人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绿色根基。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全面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深刻感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检察自觉,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二要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放到检察中心工作中去谋划,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推进。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出发,以开展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为抓手,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资源保护精准“把脉”、全力“护航”,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纵深发展。

三要聚焦民生诉求,强化履职担当。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发挥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四要坚持多维度发力,推进系统治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手段,全力推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积极探索构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持续深耕公益诉讼领域,擦亮“绿色检察”品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让绿色成为普洱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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