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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辉检察长会见载誉归来的获奖检察官
发布时间: 2022-12-14  作者:   来源:

11月21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在云南省检察院会见了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获得者李铁。李铁是普洱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自2015年9月,该院成为全国首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单位以来,她带领团队着力打造“绿色检察”,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绿色检察”之路,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排头兵。

“中国生态文明奖”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要的政府奖项。2014年经中央批准设立,旨在表彰和奖励在生态文明建设一线和实际工作中,对生态文明创建实践、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2022年11月19日上午,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揭晓,为来自全国的40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颁奖,云南省2名个人获奖,李铁是其中之一。

“获得这项荣誉非常不容易,这是对你个人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全省检察机关的光荣,你为云南检察机关争了光!添了彩!”王光辉首先向李铁表示热烈祝贺和衷心感谢!

李铁向王光辉汇报了赴会领奖的基本情况,以及这几年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收获和体会。王光辉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省各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要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广大检察人员思想意志,激发精神动力,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服务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云南检察事业新篇章。

李铁表示,获得此项荣誉,离不开同事们的大力帮助和通力合作,离不开省检察院的关心,作为一名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多年的检察官,更应该以此次荣誉为新的起点,和团队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绿色检察”实践,推动普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建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春莉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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