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十九个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权益保障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普洱市两级检察院开展了系列各类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中,两级检察院通过发放消费者权益保障手册、提供咨询服务、“法治进乡村”等方式,向在场群众深入宣传了消费者维权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善于利用投诉举报平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两级检察院加强与当地行政机关协作,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金融联合检查等行动。此类多部门联动专项行动不仅让更多群众了解到职能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而且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
活动结束后,两级检察院配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活动销毁商品涉及食品、烟酒、日化用品等种类。活动的开展有效震慑了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为开展“打假护牌”专项行动拉开了新序幕。
“3.15”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向消费者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而且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识假辨假、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检察机关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建设一个公平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