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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应群众呼声,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消防救援部门的交流与协作,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破解消防安全治理难题,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近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党组成员杨成斌、专职检委委员李铁、第八检察部及思茅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负责人一行8人到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工作座谈交流。

 

座谈会由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毅主持,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指挥中心、作战训练科、队务督察科、防火监督科及思茅大队参加。

 

会上,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毅解读了《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介绍了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内设机构、基层队(站)工作职责及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专职检委委员李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及将消防安全纳入公益诉讼拓展性领域监督范畴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

 

双方与会人员围绕如何通过公益诉讼手段助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执法水平和安全能力提升开展座谈交流,就占用、堵塞“生命安全通道”;住宅小区楼道充电、飞线充电;古村落保护;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协作,开展讨论并达成工作共识。

 

杨斌支队长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利于助推消防部门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今后消防部门将依托检察公益诉讼平台,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更好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清理整顿工作,助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党组成员杨成斌对消防救援部门给予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就双方加强协作提出了意见:一是探索建立检察长+消防大队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把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和消防救援工作协同配合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二是多方交流、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每年开展二至三个以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除妨害、清隐患消防安全整治小专项活动,以点带面、专业互补、协同推进,将协作机制做实、发挥实效;三是市县区公益诉讼部门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主动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的对接与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立办一批涉及消防救援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作为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此次座谈会,开启了普洱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消防救援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域协作新局面,为普洱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破解全市消防安全治理难题,搭建了良好的协作平台。下一步,普洱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认真贯彻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树牢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把“为群众办好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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