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全国生态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让我们一起提高生态文明意识
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共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洱检察机关群策群力,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活动,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他们究竟都干了什么吧~
景东院
8月15日,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和大理州检察院的推动下,景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景东管护局、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涧管护局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冠长臂猿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协议的成功签署有利于两地检察机关发挥检察智慧,联合两地管护局实现同频共振,放大工作效应,形成“1+1>2”的叠加效应,同时也标志着景东、南涧两地检察机关及无量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开启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新篇章。
墨江院
8月15日,墨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倡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中来。
近年来,墨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巩固绿色检察品牌,通过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持续推进“行刑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等创新工作机制,开拓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新局面。
景谷院
8月15日,景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系列工作,以检察履职诠释绿色担当,用心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与景谷县自然资源局会签《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公安、林草部门共同开展重点林区实地巡查;适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后的案件,办案团队到涉案地踏勘违法行为人修复生态环境情况;到挂联村某小组参与义务植树党建活动。景谷县人民检察院为改善当地人居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澜沧院
8月15日,澜沧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澜沧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倡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减少污染、守护绿水蓝天,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增进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并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公益诉讼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普洱检察永远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