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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针对全市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及案卡信息重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案卡填录工作。经“三措并举”整治案卡填录确保案卡填录质量,现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确责任

  案件管理部门对案卡填录、数据质量履行监管职责,为保证案卡填录正确规范,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案卡填录规范检测,进一步明确了办案检察官对案卡填录、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承担填录责任,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部门自主监管与案管集中监管的关系,力求达到高质量的案卡填录、高质量的检察数据同频共振的良好状态。

二、健全机制

  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在案管部门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案卡填录检测通报,以提高案卡填录准确性、日常数据监管的及时性、准确性。完善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通报制度,每日对我院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针对各县(区)检察院案件进行每月检测通报,更好地让检察官加强数据质量意识,做到数据填录准确、规范、同步、完整,整体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自3月以来,实行每日通报制度,将出现错误的案卡公布在检察专网进行通报,以提高填录内容的质量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审核,案管部门重点监测重要数据,及时向检察官、部门主任、分管领导通报反馈。

三、加强监督

  积极引导业务部门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加强对在办案件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督促和纠正案卡填录不规范情形。经过监控提醒,均得到及时纠正,市院机关的业务数据质量和案卡填录问题明显下降。

  案卡信息的规范性填录是反映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夯实检察业务数据的基础,也是反映检察工作成果的一项重要体现。下一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主动,自觉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审核流程,针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补充和完善,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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