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人民检察院
忠诚 厚德 公正 和谐 无私 奋进
近日,景谷县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获荣誉称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景谷县检察院在上级和县委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当好妇女儿童的“五人”。
”
五人
01 从严治检,锤炼过硬队伍,做妇女儿童的“保驾人”。
02 宽严相济,打击保护并重,做妇女儿童的“呵护人”。
03 精准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做妇女儿童的“公正人”。
04扶弱济困,彰显检察温情,做妇女儿童的“贴心人”。
05 强化宣传,增强自护意识,做妇女儿童的“引路人。
·景谷县检察院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能充分体现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依托青芒未成人“一站式”关护中心,搭建、完善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结合我县没有专业社工及社工组织,在社会支持基础条件基本为零的情况下,牵头组建了“青芒爱心团队”,现有志愿者50人,团队中的志愿者职业涉及党校、教育、医疗、妇联、团委、关工委、司法机关等领域,根据需要,将法治宣传、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等服务活动融入案件办理和犯罪预防过程。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展开调研分析,进行分级管理,致力于做好“临界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案件的发生,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全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增强了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