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检察积极作为,守护青山走进基层
2021年10月13日,本院指派员额检察官至景东县人民法院景福人民法庭,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件案发地为景福镇,系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射钉器拼装而成的射钉枪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立足指控犯罪职能,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对李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的法律构成要件、法律后果进行了阐释,较好的指控了犯罪,同时给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本院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进基层落实工作,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联合县法院派出法庭,在案发地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以案释法,对当地常见犯罪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引导当地民众学法、懂法、守法,在维护法律权威、营造良好司法氛围的同时,也为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景福镇县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景福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景福镇相关村、组干部及村民到庭进行了旁听。